巴黎女郎穿裤子不再违法

原来在伟大的时尚浪漫之都法国巴黎,女人是禁止穿裤子的!这条1800年开始生效的法令一直延续至今已有210年。直到近日据英国媒体报道,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洛·贝尔卡桑2013年1月31日正式废除了已有200多年历史的禁止女性穿裤子的法律。


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洛·贝尔卡桑正式宣布不得在巴黎逮捕因穿裤子而被视为违法的女性。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想要“像男人那样穿裤子”的巴黎女性必须获得当地警察批准,否则有可能会被拘留。


一直在修改从未被推翻


尽管曾数次有人试图废除这项法律,但都未能成功,部分原因是政府官员认为这项法律实际并未执行,不需要优先处理,而且这也是法国“法律考古”的一部分。


但2012年7月,参议员兼人民运动联盟保守党成员艾伦·胡佩特在一项递给娜雅·瓦洛·贝尔卡桑的公开申请中表示,这项法律的“象征意义”可能会“削弱我们的现代意识”,并请求部长撤销此项法律。娜雅·瓦洛·贝尔卡桑同意了他的诉求,并在今年1月31日的公开声明中表示:“法国的宪法及法国对欧洲的承诺书中明确列有男女平等的原则,而这项法令违反了男女平等原则”。


这项禁令之所以针对巴黎是由于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的革命者进行的“无套裤汉”运动,他们身穿裤子,与穿马裤(也称为裙裤)的资产阶级形成对照。这次运动中的女性革命者也要求穿裤子,但却被禁止这么做。


据报道,该法令起初是由巴黎警察总长提议的,他认为为防止女性着装和男性趋同,应禁止她们穿裤子上街。到1892年,这一条文有了一丝松动:允许女性牵马缰绳时穿裤子。这意味着你想要穿裤子,怎么的也要买匹马吧。到1909年,法令与时俱进又松动了一些:女性骑单车时可以穿长裤。🙂


巴黎女性知法犯法


由于这项法律在理论上至今仍然有效,所以如今巴黎大街上可以说到处都是“违法的女人”,而穿长裤执勤的巴黎女警察全部“知法犯法”。这条荒谬的“裤子法”在法国施行了200多年,直到如今仍未通过书面文字正式废除。


1969年,在追求男女平等的全球化运动中,当时的巴黎市政府要求巴黎警察局局长立即废除这条“不许巴黎女人穿长裤”的法令。然而巴黎警察局局长却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回复称,通过书面文字废除这条过时的法令是一项“不明智的行为”。


时尚之都巴黎陈规多


2003年,法国“人民运动联盟”一名右翼议员再次致信当时分管男女平等的法国内阁部长,要求废除这条荒谬的法令,但那名部长却回复称:“停止不用,有时候比修改法律条文进行干涉更有效。”为了废除这条荒谬的古老法律,日前,10名法国议员向法国议会联名递交了一份议案,要求法国议会修改法律条文,彻底让这条荒谬的“裤子法”寿终正寝。


事实上,作为世界时尚之都的法国对国民的着装有着多种规定。2010年时,法国学校开始禁止学生穿破洞裤和未及膝的裙子,这项规定遭到学生们的反对,结果学生们穿着“暴露”服装向校方抗议的浪潮席卷全国。



世界十大雷人法律


据称,这条巴黎禁止女性穿长裤的法律名列 “世界十大最荒谬法律”之一。


其他9条“世界最荒谬法律”分别是:


二、在印度尼西亚,对手淫的惩罚是“斩首”;


三、在巴林,一名男医生只能通过镜中的影像检查女患者的生殖器官;


四、在瑞士,男人只有在晚上10时后才可以不必站着小便;


五、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用布条蒙着眼睛驾驶汽车非法;


六、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未婚女性在星期天进行跳伞运动将会坐牢;


七、在美国佛蒙特州,妻子只有获得丈夫的书面许可后,才可以佩戴假牙;


八、在意大利米兰市,任何时候微笑都是合法的,但在葬礼上或医院探病时除外;


九、在日本,没有承诺年龄的说法(承诺年龄指少女法律上达到可以自主的年龄,此年龄少女被认为有能力做出承诺);


十、在法国,给一头猪取名“拿破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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